什么样我可清清楚楚,剥开后不都是肮脏的血肉。
所以我记人通常是记人的特点。
金发碧眼啦,卷毛啦,体型啦,除了皇室一溜儿的金发紫眼让人有点难以辨认外,其他的都还好。
再不济,还有万能的二皇子嘛~
哦,顺便说一下,我的顶头上司就是二皇子,我和他算是幼驯染吧。
在我父母还活着的时候,我和他是很要好的朋友。
不过自从我父母死后,我们就再未联系过,直到我走投无路向他求助。
我自知心机玩不过那群老变态,于是与二皇子达成协议:我为他做那些不能放在明面的腌臜事,他给我和弟弟提供庇护。
我们互相利用,利息关系横在我们之间,再不复之前言笑晏晏的情分。

